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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这是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宣判现场(5月31日摄)。   5月31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志庚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刘志庚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新华社发(梁立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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